问题 | 国家规定诈骗残疾人情节更严重吗? |
释义 | 诈骗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诈骗的数额达到巨大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财物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帮问一下诈骗罪有诈骗残疾人吗 诈骗残疾人如果达到构成要件,则是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就是非法加工烟草在转手卖给别人情节严重嘛? 私卖倒卖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罪,是严重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五条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我介绍十二次,拿了两百四十块钱,一次二十,情节严重吗? 法律分析:1、“情节严重”的标准为只要是有人私自获取、出售或者提供有关公民个人的一些有关行踪或者个人其他身份信息的事情超过五千次,并且通过这些非法的来的钱财超过五千元以上,就达到了这个标准2、“情节特别严重”,这是在上一阶段更加严重的标准,主要是通过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通过一些出售或者有不良目的的利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一些通信信息,健康问题和其他等换取钱财超过五万次,或者违法所得钱财达到五万元,就已经达到了特别严重的标准3、要是再上述第二条的行为标准上给其他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又或者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就要在“情节特别严重”的基础上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批准逮捕后要求取保候审的判决结果会更严重吗? 不予批捕后要求取保候审判决结果一般不会更严重。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与最后的判决结果没有直接联系。取保候审说明所犯罪行较轻,一般是会轻判的。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盗窃情节特别严重的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盗窃罪立案标准如下:1、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应当立案;2、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都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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