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户口登记的相关规定,户口本上的内容需要更改时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而户口登记一般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因此,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后,可以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婚姻状况”的变更,若当事人不到其户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请变更“婚姻状况”,则该当事人的户口簿上是不会显示“离异”两个字的。由此可以看出,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否改变与个人是否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有关。 一、没结婚登记户口显示已婚如何处理 没结婚登记户口显示已婚的处理:如果户口已婚的,可以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 户口本已婚改为未婚,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更正。必要时,户口登记机关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籍属实后,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变更或者更正。必要时,户口登记机关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公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不一致会影响什么 身份证和户口本不一致会受到影响。身份证的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不一样,需要改正错误的那一个,保留正确的那一个。如果是户口本上的错误,需要带着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