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2、孩子已上户囗,要办理户囗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囗本、出生证、夫妻户囗本到夫妻户囗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清迁出;3、据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迁入证班信,同地派出所申清准迁入证班:4、准入地的证班,到孩子户囗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迁移证》: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二)如果是去院调解或判决离婚。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囗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3、持准迁证到原户囗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冉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你共和国户囗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囗管辖区,由本人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囗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囗。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囗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囗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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