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移应由监护人申请办理。申请时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如果对方父母不同意迁移户口,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法》第二条:户籍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实施个人身份证制度的通知》(民政发〔1996〕10号)第七条:户口登记是基础性的社会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登记活动,全面、准确地登记新生儿、户变、迁入、迁出等各项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变动,应当经过其监护人申请办理。监护人申请户籍变动,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及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育、教育等事项,由既往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父母的条件、情况作出裁决,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