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先去民政局 |
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不需要先去民政局,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是离婚的两种不同的方式。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就可以。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效力,法院判决后也无需再去民政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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