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对于肿瘤患者是否存在规避理赔之嫌?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免责条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保险公司在赔偿肿瘤患者时存在故意违反保险合同的情况,肿瘤患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从事保险业务,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尊重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对保险标的或者利益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人应当将保险责任和免责情形明确写入保险合同,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保险人故意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违反保险合同而规避理赔责任。保险人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或者利益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故意违反保险合同,导致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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