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法院无故拖延审理,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按规定,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二审案件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法院在此期限内迟迟不下判决或者已超审限。你可以直接去找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去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级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督促他们按审限下判。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四十七条 予以处分。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