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法院审理期限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本条是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限的规定。本条明确规定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有些行政案件的时间性要求更强,如治安行政案件,应当依法在更短的审理期限内审结行政案件。由于行政管理的范围极为广泛,其管理事项的复杂程度不同,有的需要专门性的知识,有的需要进行鉴定,有的案件比较复杂,有可能在三个月内不能及时审结,因此,本条作了可以延长审限的规定。为了避免任意延长审案期限,使案件久拖不决,把审批延长期限的权力集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需要延长多长时间,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 离婚官司可以有一审、二审,还可能有发回重审的时候,所以在不同的阶段判决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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