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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有房交易的基本原则
释义
    公有房交易的原则: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原则;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原则;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原则。
    一、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怎样
    房屋买卖流程是这样的:
    1、买卖当事人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买卖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卡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三、买卖房产的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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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4: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