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赠与 |
释义 |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赠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具有一定的限制。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赠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赠与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赠与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一、无偿赠与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二、房子赠与新规定 赠与人必须是不动产的所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房产必须是由合法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纠纷的。捐赠人和受赠人都是自愿的,并且还有书面的捐赠协议和公证书。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 三、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有哪些 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同时,根据规定,房屋赠与必须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双方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照定缴纳相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房屋产权转让登记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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