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情况会下拘捕令 会下拘捕令的情况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逮捕,具体包括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此外,对于“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法律也进行了列举,比如说: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等等。 二、拘捕令是哪个部门签发 拘捕令是由公安局签发。公安机关若要逮捕犯罪嫌疑人,需要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者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在进行逮捕活动时必须出具此证明文件。 三、拘捕令可以拘留多久 拘捕令可以拘留14-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