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限制有哪些? |
释义 | 购买二手房需注意:1.查清房产证是否有抵押或担保;2.确保所有产权人签字或出示授权书;3.被查封的房屋无法过户;4.特殊性质的房屋存在交易限制;5.违章建筑或危房无法买卖或抵押。 法律分析 1、房产证在押中购房之前,查档是名列前茅步。购房者需要问清楚:原房主是否有房屋贷款未还清?或是申请了房屋抵押贷款?如果房产抵押中,需要先还清贷款取回房产证后才可以实现顺利过户。同时,如果房子还做了其他担保也需要先还清才能办理过户。 2、房屋其他产权人卖房意向不一致有的房屋属于共有财产,即房屋权利人不止一个。购房者需要知道,只有一个产权人签字同意卖方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过户时,需要房产证上所有产权人到场签字,或者让产权人出示授权书委托他人签字。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房产证上仅有一人名字,也需要配偶知情同意签字确认卖房。二手房注意哪些问题,二手房房产过户流程,二手房买卖合同 3、房屋正在被查封如果你购买的二手房,被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查封和扣押,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不得对抗公权力的,因此查封期间的房屋肯定是无法过户的。 4、特殊性质的二手房购房者要警惕特殊性质的二手房,常见的类型有军队的房子、医院的房子、学校的房子、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法拍房等,这些房子由于其特殊性容易受到交易的限制,在这里就以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举例:在满五年之前签订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就算私下约定满五年后再过户,在法律上此约定也是无效的,因此经济适用房如果未满五年,肯定是无法过户的。 5、违章建筑、鉴定为危房的二手房如果二手房有违建,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过户或通过任何合法途径抵押贷款的。而鉴定为危房的房子已经失去了居住的价值和意义,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就要了解房屋的年龄和结构等情况作出判断。不能,因为房子当初是无偿让承租人使用的,所以就可以在房子的产权发生变更之后,强行解除合同或者忽然开始收租金。原合同受法律保护的原因和当初有没有付租金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原来的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之后还是照常旅行即可。 结语 购房需谨慎,确保房产证查档及时。注意核实房主是否有未清贷款或抵押情况,还需了解其他产权人意见一致。若房屋被查封或特殊性质(如经适房未满5年)需警惕,无法过户。违章建筑或危房更需慎重,影响房屋交易及抵押。购房前需全面了解房屋情况,确保权益不受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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