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过户受限的情况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地产,包括: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条件的;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或限制权利的;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其他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房产转让受法律限制的情形 房产转让受法律限制的情形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可能是由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或政府政策所规定的。常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处于法律纠纷或争议中,存在抵押或查封等财产权益问题,或者涉及到法律禁止转让的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房产转让的程序和条件会受到限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房产买卖双方应该在进行交易之前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违法行为或合同纠纷的发生。 结语 房产转让受法律限制,包括出让方式不符合条件、司法或行政限制、土地使用权收回、未经共有人同意、权属争议、未登记领证和其他禁止情形。在特定条件下,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遵守法律规定,包括合同条款和政府政策。双方应在交易前了解相关法律,避免违法行为和合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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