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欠债咋办 |
释义 | 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的,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但是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可以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一、丈夫欠债不还能离婚吗? 丈夫欠债可以离婚,但是离婚并不能免除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仍然需要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二、丈夫欠债妻子是否必须还 丈夫的债妻子不必偿还债务。 妻子只对夫妻共同债务部分承担偿还责任,包括以下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负有法定义务的人负债; (五)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负的债务; (七)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八)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妻子可以偿还丈夫所欠的债务吗 妻子是否需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的确定方式: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需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是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