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挂靠行为包括:没有资质借用他人资质承揽工程、资质相互借用、发包单位不是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与管理人员无劳动关系、工程款收付关系不符、采购或租赁不合规、其他法律规定的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二十九、六十五、六十六条。 法律分析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5)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6)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及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及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进行的。一般来说,认定的标准包括挂靠单位的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工程项目的规模及难度等方面。挂靠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核、备案等环节。首先,挂靠单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然后,相关部门会对挂靠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实力、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等进行评估。最后,认定合格的挂靠单位将被备案,并获得相应的挂靠资格证书。通过这样的认定标准及程序,可以确保建筑工程挂靠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结语 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及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进行的。通过挂靠单位的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工程项目的规模及难度等方面的审核评估,确保挂靠的合法性和可靠性。挂靠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备案等环节,需要挂靠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备案。这样的认定标准及程序有助于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二十九、六十五和六十六条等法律条款为挂靠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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