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是不能随意撤回投资的,否则就会有抽逃出资的后果: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 。 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 违约责任 。 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 债权人 的民事责任。 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 连带责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