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
释义 | 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抽象扩大了执行范围。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包括代履行、执行罚和直接强制。代履行要求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可以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收取费用。执行罚是对拒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直接强制是在间接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实施强制。直接强制需要合理度和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人民政府是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结语 行政强制执行权是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行政强制法,除了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行政机关在特定条件下也具备自行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代履行、执行罚和直接强制。代履行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并收取必要费用;执行罚是对拒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直接强制是在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进行强制,以迫使其履行义务。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合理度和法定条件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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