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阻碍警察执行职务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阻碍执行职务裁量标准 (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 (1)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 (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要看具体案情,如是情节轻的,可能会行政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总有一些人为所欲为,藐视执法权威,挑衅公众底线,以威胁或暴力手段阻碍警察执法。警察依法履行职务是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但执法过程中总是有部分人不配合,挑衅公众底线、蔑视警察权威、或通过街头闹事扩大社会影响,无视警察存在,这些情形都会依法受到处罚。“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在现场必须绝对服从警察,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