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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如何起诉离婚的
释义
    1、起诉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2、起诉状。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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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