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
释义 | 北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4、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领取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领取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领取条件与个人的工作年限、缴纳社保等因素有关。失业人员需要连续失业满一个月以上,且在领取前一个月内已参加失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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