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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取回孩子监护权
释义
    要回孩子监护权的方式有在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此时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在什么情况下能改变监护人?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为孩子变更监护人:原监护人有严重伤害被监护人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什么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
    2、忽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别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应该指定监护人。
    三、请问父母的监护权可以更改吗
    父母的监护权是可以更改的。如果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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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