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扣车后何时可以取回车辆? |
释义 | 交警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鉴定,下达认定书后3天内可提出复议,批准复议的需在30天内给出结果。未取得驾驶证、交由无证人驾驶、逃逸等违规行为将被处罚200元至2000元罚款。超速50%、强迫他人违规驾驶、违反交通管制等行为将被并处吊销驾照;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非法拦截车辆等行为将被并处拘留不超过15日。 法律分析 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鉴定,即当事人在1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车。交警完成鉴定后,就应该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认定书后的3天内,双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3天内给予答复是否批准复议,批准复议的,必须在30天内给出复议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结语 交警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鉴定,当事人可在此期限内取回车辆。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3天内,如双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提出复议。复议申请需在3天内答复是否批准,若批准,必须在30天内给出复议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未取得驾驶证、交由无证驾驶人驾驶、逃逸未构成犯罪等行为,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罚款。超速50%以上、强迫他人违规驾驶等行为,可吊销驾驶证或拘留15日以下。非法拦截、损毁交通设施等行为,也将面临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参照本规定关于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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