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正常发放。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一)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工资支付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