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何为附有解除条件或者停止条件的遗嘱
释义
    附有解除条件或者停止条件的遗嘱是遗嘱生效前就发生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一般应该为自订的。
    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附条件,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主要包括两类:
    1、是为社会公共利益附加的义务,如须将遗嘱中指定的财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或兴办学校、科研机构等;
    2、是为公民个人附加义务,即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给某一公民尽一定义务。
    但在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他必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
    附停止条件的遗嘱中的条件有法定和自订,法定如死亡或者谋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自订如孝敬老人等。如果发生停止条件的遗嘱,自动针对某个特定的继承人发生效力,即停止遗嘱针对特定人的效力法定的解除属于自动性。
    附条件遗嘱的停止条件如下:
    1、在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
    2、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他必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如果该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并可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7: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