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返盐人员要求? |
释义 | 境外返盐:落实“14+14+28”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28天跟踪健康监测。14天集中隔离期间,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后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于第2、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后,28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需进行6次核酸检测,即前两周每周第3、7天一次,后两周每周一次。 一、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来(返)盐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盐后在交通查验点、“两站一场”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抵达盐城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盐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三、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盐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11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四、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所有外市来(返)盐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 未经报备擅自离盐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赋黄码。未经报备来(返)盐人员一律劝返,劝返未成的一律赋黄码。赋黄码期限根据目的地、出发地风险等级确定。 拓展资料: 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您返乡后须居家观察15天,期间,请主动配合镇村干部和医生的医学观察。 2、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防止通过空气传播疾病,感染周围人群。 3、观察期间不要外出,也不要参加各种聚会、聚餐活动。 4、观察期间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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