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方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并有盖章和签字;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满足一定条件时,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也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