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接收缓刑的流程 |
释义 | 缓刑异地司法接收流程为被宣告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然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一、缓刑人员怎么转地区 缓刑人员转地区的流程如下:1、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2、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会作出是否允许缓刑人员转地区的决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缓刑变更居住地是否难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三、县城缓刑人员可以去市里吗 必须在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