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调员工一定需要签订合同么? |
释义 | 借调应由原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如果原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协议,因此劳动者可以拒绝借调。 因原单位在未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的借调行为改变了劳动者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一、借调的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借调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借调单位”或“外单位”的定义 借调单位指本公司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和其它合法的团体。 第三条借调的程序 1、借调单位须向公司出具书面借调函,借调函应明确借调的人员和借调的日期、期限。 2、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借调人员同意,由公司复函,并由公司与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附件1。 第四条借调期间的待遇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岗位津贴以及其它福利由公司负责,公司应提前与借调单位约定好借调人员的薪资待遇与发放标准。 2、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公司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借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岗位工作任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入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3、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可以参加借调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第五条借调期间的管理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须遵守借调单位的管理制度,如发生违纪行为的借调单位有权进行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无效的可退回公司,但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借调人员,公司有权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追加处分。 2、借调人员借调期间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借调单位负责进行,借调单位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做出鉴定,并定期向原单位反馈。 3、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违反借调单位劳动、工作纪律,致使借调单位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或者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单位同意的,三方即可终止借调关系。 4、借调协议三方,如任何一方因非过错原因需提前终止借调关系的,可与另外两方协商,但应提前30天通知,并协商对另外两方做出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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