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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房能卖了吗
释义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一、买卖拆迁安置房要注意哪些
    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及交易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前,必须审查搬迁协议,明确房屋所有人;签订合同时,共有人应在场,并同意按手印出售签名;
    2、违约金不宜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金额的20%;
    3、让业主在转让前提供担保;
    4、买卖双方可以找中介,签订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房子已经卖了,但要等产权完成后再转让;
    5、除了一般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约定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延期交付、如何办理产权证转让等;
    6、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不能将房屋转让给别人;
    7、根据政策规定,卖方应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内将房屋转让给买方。
    二、拆迁安置房还有买卖合同吗
    可以。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以及能否更名,如果更名。同时买卖房产,在我国是实行登记生效制,即只有在经过产权登记后,该房地物权才属于登记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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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1 7: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