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安置房过户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程序,以及房产转让和变更的登记要求。个人办理房产证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平面图等相关证件。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个人办理房产证的,一般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屋坐落平面图或分户平面图; 5、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拓展延伸 回迁安置房过户手续及注意事项 回迁安置房过户手续是指将回迁安置房产权从原业主转移到新业主名下的一系列法律程序。首先,双方需办理过户手续,包括签署过户协议、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此外,还需缴纳过户税费,并办理相关的税务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注意核对房屋信息的准确性,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还应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以确保过户手续符合最新的法律要求。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中介,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结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个人办理房产证时,一般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平面图等相关证件。对于回迁安置房过户手续,双方需签署过户协议,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程序。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核对房屋信息准确性,缴纳过户税费,并遵守最新的法律要求。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中介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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