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流产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
释义 | 女职工在流产后,可以凭相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但超出规定范围的费用需个人承担。生育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法律分析 人流医保可以报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和药费。女职工在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拓展延伸 职工流产保险报销范围及申请流程 职工流产保险是一种为职工提供的保险福利,旨在帮助他们在面临流产时减轻经济负担。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流产保险可以覆盖一系列费用,包括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等。具体的报销范围可能会因保险合同的条款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职工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申请职工流产保险报销通常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费用发票等文件,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申请流程可能因保险公司而有所差异,建议职工在需要报销时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结语 通过本人或所在企业持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生育相关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范围的费用由个人负担。产假期满后,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按照有关病假和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和管理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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