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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福建闵辰律师发出短信函的真实性质疑
释义
    律师函真伪辨认方法及民法典合同定义
    律师函真伪辨认方法包括:格式、信息、送达方式、律所鲜章、律师姓名落款。若函件缺乏这些要素,可能是诈骗。同时,民法典第464条明确合同是民事主体间确立和终止法律关系的协议。
    法律分析
    一般是骗子。具体需要根据你之前有没有与法院这边协商过可以通过短信的方式接受开庭通知,如果没有任何前面的步骤,后续突然接到司法通知函一般属于诈骗。
    律师函辨认真假的办法:
    1、格式:律师函的格式和内容均较为严谨,最后落款要有律师事务的盖章,否则就值得怀疑;
    2、信息:可以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或在当地司法局中查询是否存在律师信息,假的信息是无法查询到的。最后可以携带律师函原件,直接前往该律所进行核对;
    3、送达方式:绝大多数的律师函都是以邮寄快递的方式书面送达,除非被送达人无固定的住所或无法被找到,方可出现电子送达的情况(例如律师函的扫描件);
    4、看有无律所的鲜章:如果你收到的律师函上没有加盖律师事务所的鲜红色印章,那么这就只是一份普通的函件,称不上是律师函。甚至是有可能是遇到了诈骗。印章通常为某某律师事务所;
    5、有无律师姓名落款:如果没有律师的姓名,这份律师函可以选择忽略不计。标准的律师函上,一定会在律师函上写上律师的姓名。有些还会写上律师的电话、地址,方便直接联系到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拓展延伸
    福建闵辰律师短信函真实性质疑引发法律界关注
    近日,福建闵辰律师发出的短信函真实性遭到质疑,引发了广泛的法律界关注。该短信函涉及的内容引发了人们对其真实性的怀疑,因此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和讨论。法律界对于律师的诚信和职业道德十分重视,因此此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人们对福建闵辰律师发出的短信函的真实性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以确定其中是否存在任何不当行为。这一事件的发展将对整个法律界产生重要影响,也提醒了律师们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更加谨慎和诚信。
    结语
    律师函真实性是法律界关注的焦点,应重视律师的诚信和职业道德。对于收到的律师函,可以通过格式、信息、送达方式、律所鲜章和律师姓名等方面进行辨认。此次福建闵辰律师短信函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和调查,对整个法律界产生重要影响,提醒律师们履行职责时需更加谨慎和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4条明确了合同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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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