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P2P对债权担保需要担责吗 |
释义 | 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互联网加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有哪些 (一)众筹。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与国际接轨,众筹模式在我国也渐渐发展壮大起来,为各类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融资途径。 (二)电商小贷。电商小贷是指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凭借其强大经济实力,利用自身的网络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的融资服务。 (三)P2P融资服务。P2P,是指个人对个人的贷款模式。借钱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自己的信息以及借款的多少,而放贷人则利用互联网搜寻可靠的借款对象,借贷双方经过互相匹配认证,便可完成借贷过程。 (四)P2B 融资服务。它是指个人对企业的贷款模式。它巧妙的将政府、中小企业、个人、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商和政策性担保机构联合为一个整体,这就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将会很有效率,从而大大降低了融资的风险,与此同时也更为安全可靠。 二、网贷平台收取担保费合法吗 P2P借贷实际是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担当是一个中介角色,借款人和投资人是一对一的关系,正常情况下网贷并及时归还则是合法的,但是,如果P2P非法吸收存款或者搞非法集资或者搞诈骗那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是不合法的。 三、不动产查询有效期几天 没有有效期。 不动产统一登记涵盖土地、房屋、草原、领地、海域等类型,国土部要求,要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 国土部表示,各地要实现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则要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将搭建在国土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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