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卖_场所负责财务判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卖淫场所负责财务判什么罪 1、在卖淫场所负责财务判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引诱卖淫罪一般判几年 引诱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况: (一)多次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引诱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他人卖淫的,依照引诱卖淫罪定罪处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