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效力都是什么呢
释义
    在双方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合同中,一方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即同时履行抗辩权。这种权力有拒绝履行的效力,还会影响抵消权、履行迟延、合同解除等方面。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未规定履行顺序的双方合同中,一方在另一方未履行给付义务前,有权拒绝先行履行给付义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实体法上有本体效力和其他效力。本体效力表现为拒绝履行权,其他效力包括影响抵消权,影响履行迟延构成以及合同解除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20: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