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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释义
    1.借款手续不完备。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碍于情面有时可能不写欠条或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2.担保方式不明确。3.借款目的不明确。4.利息过高有高利贷的现象。
    一、欠款合同没写利息怎么计算
    欠款合同没写利息的计算方式为: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人未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在借款期间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对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外,借款人对借款利息的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逾期还款的,欠款人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条和欠条该如何区分呢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因为民间借贷产生,欠条产生的原因更广。2.如果产生纠纷,法院审理的内容不同。借条,法院只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违反高利贷的规定,欠条的审查内容更多。3.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
    三、欠款能否主张利息,有什么条件
    欠条能否主张利息,需要看是否在欠条中明确约定了支付利息:
    1.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支付利息,但是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推定为无息借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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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