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 |
释义 | 在我国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主体包括: 1、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 2、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 一、公司债务执行不到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欠钱不还,那么需要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企业法人已解散但还没清算,或没清算完毕,资产无法清偿债务的,那么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可以用清算后的金额清偿债务。无法仍然无法清偿债务的,那么法院可以对公司的剩余财产进行拍卖。 二、资不抵债,剩余债务怎么办 当债务人出现明显资不抵债情况的时候,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明显下降,债务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如果企业法人在解散前还没有清算,或者还没有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企业破产法人会不会坐牢 企业破产法定代表人一般不会坐牢。企业破产一般属于民商事纠纷,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企业破产后企业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和解或者破产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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