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自成立清算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相关债务; 4、清算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