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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官司要求 哪些费用
释义
    法律分析:
    以民事诉讼为例,可能会涉及的费用有:
    一、案件受理费(包括一审、反诉、二审);
    二、如果要委托代理律师,需要支付给律师律师费;
    三、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相对应的保证金;
    四、如要对某些证据进行鉴定,需要支付鉴定费;
    五、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而需要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缴纳执行申请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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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