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手续? |
释义 | 律师分析: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村或社区申请《大病救助审表》,投保人填写“大病救济审查许可表”,同时附上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原本资料。1次医疗诊治只能申请1次救助,投保人将所有资料填写完毕并提交村或社区验证和签署。上级单位再确认意见,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查、讨论并初步编制救助对象名册,将救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公示且公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救助对象名册,通过镇发放救助金。这里要强调的是,大病救助的审核评估通常是在每年1月和7月,一年也就2次。 【法律依据】: 《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第四条 (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他发放办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