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察委员会成立之后,检察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由监察委员会来负责调查。但是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统一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作为人民检察院的职务犯罪检察内设机构,“职务犯罪检察局”专门从事与监察委员会进行办案衔接,负责对监察委员会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对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等工作。 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