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办案民警权力大吗?
释义
    刑事拘留办案民警是依法办案,权力都是法律赋予的,没有大小之分。警察权的行使范围要宽泛得多。它即有刑事侦查权,可行使各类刑事强制手段;也有治安行政权,从治安拘留到劳动教养、从遣送上访到强制戒毒、从户籍管理到交通处罚等,多种刑事与行政权力集于一身。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话,被拘留后,最长37天应当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如果到期未批捕,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也就是所谓的出来,因为这两种措施是非监禁类的。如果37天后被批捕,则会继续待在看守所,直到法院判决。
    一、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9: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