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交社保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未判刑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但劳动者被刑事拘留后判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原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不需要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而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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