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责任以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的证明为准。只有有关部门出具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证明,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中负什么样的责任,应以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的证明为依据。只有有关部门出具了非本人主要责任(即非全责或主要责任)的证明,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应该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分配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分配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解析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责任被分配时,存在一部分责任并非主要由事故双方承担的情况。非本人主要责任通常指的是第三方的责任,即与事故双方无直接关系的当事人所承担的责任。这可能包括其他交通参与者、道路管理部门、车辆制造商等。在责任分配中,考虑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存在,法律会进行相应的判断和裁决,以确保责任的公平和合理分配。因此,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分配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理解事故责任分配体系的重要一环。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是认定工伤的依据,只有出具了非本人主要责任证明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分配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理解事故责任分配体系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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