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后如何办理水、电、燃气等家庭设施的过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后,新的产权人需要将水、电、燃气等家庭设施的使用权过户。具体办法如下: 1. 水费过户:产权过户后,购房人需携带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水务局办理过户手续。水务局核查无误后,将产权过户后的水费账户绑定到购房人名下,进行日常用水缴费。 2. 电费过户:产权过户后,购房人需携带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供电局办理过户手续。供电局核查无误后,将产权过户后的电费账户绑定到购房人名下,进行日常用电缴费。 3. 燃气过户:产权过户后,购房人需携带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燃气公司办理过户手续。燃气公司核查无误后,将产权过户后的燃气费账户绑定到购房人名下,进行日常用气缴费。 法律依据: 1. 《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2.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产权变更或者用水性质变更后,用户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3. 《城市供电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动产和住宅用房产权转让,买受人应当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供电企业提交有关资料,办理用电变更手续。 4. 《城市燃气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和住宅用房产权转让,买受人应当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供气企业提交有关资料,办理用气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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