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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取得的法律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国内关于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基于中国的法律规定,宅基地是我国独有的特殊用地形式,正因为这种独有和特殊性,才决定它在市场运作上没有模式可寻。由于我们目前业内执行的标准是《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所以尚未对集体建设用地评估进行规范。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中的一种,评估时同样无规范的法律法规指引。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会接触到比较多对宅基地进行评估。例如因课税、处置等目的而对宅基地进行评估。
    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不同,国有土地在符合法律程序条件下随时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相关交易资料容易获得,供估价时筛选使用。而宅基地因交易受限,且无相关规划指引,建设随意性较大,类型千差万别,即便是相同地区也很少找到可比的房地产,因此在评估国有土地时最常用的市场比较法在评估集体用地时缺乏足够的市场条件,很难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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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