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中途退场清算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中途退场清算标准:无论是主动中途退场还是被要求中途退场,施工企业都需要谨慎对待。除双方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外,施工企业今后要主张已完工部分工程款,必须证明已完工程量,这是首要问题。 另外要注意: 1、对已完成的专业工程量进行核定计算,参与共同确认,便于结算; 2、现场工程技术资料整理; 3、进场工程材料盘点; 4、根据施工合同申请与施工单位结算; 5、确认材料供应商、分包商等费用的结算; 6、建设单位未执行施工方提出的相关结算文件的,应当委托公证处公证再次申请结算文件。如仍未及时结算,应起诉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