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否能减少的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的情况如下: 1、父母协议一致减少,且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 2、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支付能力或已经死亡的; 3、离婚后,女抚养费可以减少的其他情况。 一、离婚后能变更孩子姓氏吗 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姓氏,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离婚后子女姓氏不能单方变更,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另一方可以责令恢复原姓氏; 2、生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夫妻离婚后,不得因为子女改名换姓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所以,离婚后让孩子改姓后,男方要继续按双方约定或是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拒绝支付的话,被抚养的子女照样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具体而言,去法院起诉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起诉状。在起诉状上写明要求对方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并要拿出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等确认; 2、去法院提交起诉状。按照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现在是要去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处理; 3、起诉被受理立案。拿到起诉受理书后,接着可以再准备相关的证据,等待确定开庭时间; 4、准时出庭应诉。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要准时出庭应诉,否则的话,可能要承担被撤诉的风险。 综上所述,离婚能够变更孩子的姓氏,要由父母双方协商变更,不能单方觉得变更。所变更姓氏后,支付抚养费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领取抚养费的子女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支付抚养费。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中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一)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二)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三)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三、小孩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小孩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由于日后正常生活的需要,孩子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增加抚养费; 2、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