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司法解释 |
释义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指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形应立案追诉,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持械殴打他人、追逐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损毁占用财物、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 法律分析 司法解释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及司法实践解读 《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及司法实践解读》是对寻衅滋事罪的法律适用范围和司法实践进行解读的文章。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主要指故意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在该罪的适用范围方面,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同时,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判断,确保对寻衅滋事罪的定罪量刑符合法律规定和公正原则。本文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权威司法解释,并通过案例分析,对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和司法实践进行深入解读。 结语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明确了寻衅滋事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该罪涉及的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损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及司法实践解读》进一步解释了该罪的法律适用范围和司法实践,强调了主观故意、行为表现和对社会秩序影响的重要性。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确保定罪量刑符合法律和公正原则。本文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威司法解释,并通过案例分析,深入解读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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