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的费用一般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赔偿系数: 1、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2、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3、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4、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5、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6、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7、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8、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9、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10、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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